新《公司法》一百问之83—公司合并的法定规则与程序依据是?
编辑:协会秘书处浏览:17 次发表日期:2025年6月27日
答: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企业通过合并可实现规模扩张、产业链整合等战略目标,但需注意合并程序的合规性,包括签订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通知债权人等步骤。例如,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否则合并可能因程序瑕疵引发法律风险。
——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王利民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