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案例八——五方协同 多措并举 合力化解集体劳动争议案件
【案情介绍】
2024年7月,某区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受理了一批 涉120余名劳动者诉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因某公司拖欠工资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某公司在之后的三个月均未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劳动者提出支付拖欠工资、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等诉求。案件受理后,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某公司,了解到某公司因资金周转问题导致欠薪,拟通过新一轮融资激励团队创新研发,而核心团队意欲解除竞业限制另谋高就。某公司认为劳动者涉嫌盗取公司财物、窃取知识产权成果,导致某公司产生重大损失,在劳动者赔偿前,不愿支付工资。考虑本案涉案人数多,争议涉及欠薪、竞业限制等多个案由,调解中心提出先简后繁分次 调解的建议,先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再解决竞业限制问题。通过 发挥多部门合力,调解中心经过两轮调解成功化解本起劳动争议案件 。
【调解结果】
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某公司向劳动者支付拖欠工资,双方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案例点评】
本案作为社会关注度高的高科技产业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涉案人数多、金额大、诉求复杂,通过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作用,高效便捷化解纠纷。
一 、整合多方资源,联合化解纠纷。
近年来,某区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积极发挥人社部门牵头作用,成立了区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中心配合司法行政、工会、法院等部门,健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联动工作体系,建立了“调 裁立审执”五位一体平台,为劳动者提供纠纷协商、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司法确认等服务,实现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从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审理到执行“一门式”处置,提高了争议案件处置效率和调解成功率。
二、善用调解技巧,科学制定调解策略。
一是及时介入。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涉及多名主体,如按常规流程办理,易导致焦虑情绪蔓延,不利于后期调处。案件发生后,调解中心立即启动集 体劳动争议案件调处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指派接待小组,维护现 场秩序,做好情绪疏导,即时受理案件。同时,成立由人社、司 法行政、法院、工会、信访等多部门组成的调解小组,拟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职责。协调法律援助机构,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 的进城务工人员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倾听记录诉求,整理证据材料。安排调解员及时介入、积极沟通,第一时间安抚引导劳动者,疏导负面情绪,树立调解公信力,增加劳动者信任度,防止矛盾激化。二是深入沟通。首轮调解中,双方情绪激动,难以达成一致,调解员先让双方冷静一段时间,之后通过一对一、面 对面交谈展开调查,详细询问每位劳动者情况,通过双方的陈述 更加深入了解本案“症结”,从焦点入手,劝导双方换位思考。在第二轮调解阶段,法院协助对某公司资金情况进行核查,派员共同参与法律释明,宣传政策规定,讲清利弊得失,提高了调解的权威性,促成各方就竞业限制达成调解方案。三是分类处置。 劳动者初始提出的诉求较多,合并调解难度大。故调解中心提出先简后繁分次调解,告知劳动者无争议性工资诉求可迅速出具调解书,避免进入仲裁、诉讼程序。劳动者全部接受先解决单一工 资诉求、后再处理个性化竞业限制争议的调解方案。第一阶段调解完成后,调解员与双方建立了充分信任和情感共鸣,为第二阶段调解成功奠定了基础。
三、释法明理。
该案争议焦点是公司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竞业 限制经济补偿,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竞业限制协议能否支持。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第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均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 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本案中劳动合同解除后,某公司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申请应 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