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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一百问之70—股权转让后何时能行使股东权利?

编辑:协会秘书处浏览:17 次发表日期: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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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公司在股权转让中具有重要法律地位,股权转让应当通知公司。股东名册变更是股权受让人取得股权的充分条件,也是股东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的重要凭证,公司应当在知晓股权转让事实后,及时变更股东名册。当公司完成变更股东名册行为时,意味着公司已经承认受让人加入公司成为新的股东,受让人即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未完成工商登记不影响股权变动效力,但受让人权利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若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怠于办理变更登记,导致受让人无法行使股东权利或遭受损失的,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王利民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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