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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初期 市场化机组和市场化用户“日清月结”

编辑:协会秘书处浏览:340 次发表日期:2023年9月21日

来源:安徽电力交易中心

  安徽电力交易中心近日发布《安徽电力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安徽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等5个配套细则。

  其中安徽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中提到,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初期,市场化机组和市场化用户“日清月结”,即按日进行市场化交易结果清分,生成日清分结算依据;按月进行市场化交易电费结算,生成月结算依据,并向市场主体发布。其中发电侧以15分钟为基本计算时段,用电侧以1小时为基本计算时段。

  结算模式

  现货市场试运行期间,发电侧报量报价,进行双偏差结算,日前出清电量与中长期合约电量的偏差按照机组所在节点日前出清电价结算,机组上网电量与日前出清电量的偏差按照机组所在节点实时出清电价结算。热电机组参照燃煤火电机组方式结算。

  新能源机组按照上网电量的90%确定优发电量,日前市场偏差结算电量按照日前市场申报预测电量与优发电量的偏差值确定,实时偏差结算电量按照上网电量与日前市场申报预测电量的偏差值确定。

  市场化用户以“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市场,进行双偏差结算,日前申报电量与中长期合约电量的偏差按照日前分时虚拟统一结算点电价结算,实际用电量与日前申报电量的偏差按照实时分时虚拟统一结算点电价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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