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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典型案例七:执破衔接助力被执行人破产重整,赋能民营企业重生

编辑:协会秘书处浏览:5 次发表日期:2026年8月5日

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典型案例七

各会员企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是当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重点。”今年5月20日是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一周年,为展现贯彻实施法律的工作成效,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和以案释法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典型案例(第一批共8件典型案例) ,现予以陆续发布,提供给大家学习参考。


执破衔接助力被执行人破产重整,赋能民营企业重生

——某电器公司执行转重整案


【案例摘要】

某电器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实际控制人于2024年1月意外离世,企业陷入债务危机,负债7000余万元,资产被轮候查封、资金链断裂、企业停产。江苏省宿迁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积极推动司法判决执行与破产制度有机衔接,对有重整价值的“有产可破”企业依法重整、保留企业核心资产,依法建议并引导企业启动预重整程序,通过“缓执行+预重整+府院联动+招商引资”等组合措施,成功引入战略投资盘活资产,企业全面复产。该案重整成功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第十八条关于支持民营经济组织通过多种方式盘活存量资产的立法宗旨。

【具体内容】

某电器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总投资2亿元,占地近百亩,主营家用电器及配件生产销售,拥有完整的生产线、稳定的销售渠道与成熟的品牌,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连续多年入选“中国洗衣机十大品牌”,具备良好的市场基础与发展潜力。2024年1月,企业实际控制人意外离世,迅速引发债务、经营、信用三重危机,企业负债7000余万元,土地厂房、机器设备、银行账户被多家法院轮候查封冻结,供应商集中起诉、债权人上门催债并引发集体信访,资金链彻底断裂,企业被迫全面停产,220余名职工面临失业,优质产能濒临闲置。

江苏省宿迁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在办理该企业系列执行案件时,贯彻规范文明执行理念与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平等保护精神,经全面研判确认,企业危机由偶发事件导致,核心资产完好、市场渠道稳定,具备显著重整价值与挽救可行性。法院及时向企业、债权人释明重整制度优势与法律政策,主动建议并引导企业依法启动预重整程序,为危困民营企业争取宝贵重生窗口期。

为确保重整顺利推进,江苏省宿迁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统筹运用法治化、市场化手段打出组合拳:一是依法暂缓强制执行,协调解除不必要的查封冻结,防止资产低价处置导致企业价值贬损,保留完整生产要素;二是搭建债权人、债务人、投资人三方沟通平台,规范预重整流程,制定合理偿债方案,凝聚各方重整共识;三是强化府院联动机制,联合属地政府、招商、信访等部门,统筹债务协调、信用修复、要素保障与风险稳控;四是公开招募战略投资人,成功引入外部资金,优化企业治理与债务结构,在保留企业主体、品牌与职工队伍基础上实现轻装重启。

2025年6月,某电器公司全面恢复生产,月产值超两千万元;普通债权人受偿率高达93%,债权得到高效保障;220余名职工全部返岗就业,企业信用与供应链合作关系得到有效修复,实现从停产危困到良性运营的实质性重生,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职工权益与社会稳定。

【典型意义】

本案是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通过司法程序保护民营经济的典型样本。执行法院把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作为执破衔接机制的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识别重整价值,在保留企业核心资产的情况下引导启动预重整。通过府院联动与市场化招商引资,有效盘活优质资产、促进投资融资、稳定就业岗位,实现企业重生、债权清偿、职工稳岗、产业链安全等多重效果,充分彰显司法对民营企业的产权保护、发展支持与纾困赋能,为人民法院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可复制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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