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醒有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及时调整技术、技能人员兼任情况的公告
编辑:协会秘书处浏览:18 次发表日期:2025年11月14日
各会员企业: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0号)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按照第八条规定,专业人员与技能人员不得重复填报。请有关持证企业于2025年底前及时登录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通过“人员变更申请”模块办理人员入离职,调整人员兼任情况。办理人员入职需如实上传人员证书、社保、劳动合同等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方法见附件)
协会将持续开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咨询服务;定期开展承装(修、试)许可证“咨询服务日”活动(线上),不满足许可条件(如需政策咨询、人员培训取证培训等)的企业请联系协会。
联系方式:0551-65306768、0551-65307581
上一篇: 皖电快讯(周报)2025年11月7日(总第一百五十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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