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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一百问之75—新公司法下,监事会(监事)设置全攻略:四种模式 + 合规要点 + 风险提示

编辑:协会秘书处浏览:55 次发表日期: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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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新《公司法》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公司设监事会的,监事会成员应不少于三人;

  (2)不属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的,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3)属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只设一名监事;

  (4)属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经全体股东致同意的,可以不设监事。

  企业在选择监事会设置模式时,应结合从业人员、营业收入等指标综合考量。对于规模较小或股东人数较少的公司,可优先考虑简化模式或豁免制,但需注意合规要求:采用审计委员会替代制的企业,需在董事会中设立该委员会,并制定专项工作规则以保障其独立履职,成员应全部由非执行董事组成,建议前述成员具备财务、法律等专业背景;选择豁免监事的企业,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并形成书面决议,同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监督职责的替代安排。

——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王利民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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